一、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名称:绩溪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二、采购项目信息项目名称:绩溪县公务用车维修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适用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绩溪县下的全部采购单位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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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需求 |
最高限制单价 |
预估采购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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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绩溪县公务用车维修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
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对此项内容如有疑问,可通过书面形式向采购人进行质疑。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二类及以上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证明。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24个月
五、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
时间:2025年12月09日至2025年12月30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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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