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宁公司一、二期行车抓斗专用配件年度采购项目,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技术规范书。
本项目按下浮率报价,各分项按中标单价据实结算。招标人根据实际需求分批次采购,不保证清单内所有货物都会采购。
(二)服务期: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年。若年度预算不足,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预算金额签订补充协议或终止合同。
(三)交货期:常规产品的送货周期在下订单后的3天内按要求送达,非常规的产品的送货周期在下订单后的5天内按要求送达,紧急产品要求在指定时间内完成送货。
(四)本项目由普宁市广业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普宁市广业粤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联合招标,中标人在中标后须分别与二家招标单位签订供货合同。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的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
⑴ 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2月10日09:00至2025年12月17日17:00(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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