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JZCG-G2025-0148 项目名称###市人力资源****局扬州“人才码”二期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170.********万元(采购包1:162.********万元;采购包2:8.********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分包一最高限价为********万元、分包二最高限价为********万元。 采购需求:为进一步提升人才服务数字化水平,打造扬州良好的人才环境和服务平台,在“人才码”信息系统一期建设成果的基础上,开展安全可靠改造,并结合最新的《扬州人才政策********》,实施“人才码”二期项目建设。二期项目包含人才新政********(个人补贴)、人才新政********(企业补贴)、人才新政********(享受服务)、人才大数据分析展示系统升级、智慧招聘全场景整合、“扬小才”AI助理、业务工单处理系统等七个功能模块及其他系统对接和功能优化。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本项目两个分包,分包一:扬州“人才码”二期项目建设;分包二:扬州“人才码”二期项目监理及软件测试服务。本项目不可兼投兼中,开标、评标顺序为分包一、分包二。(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个日历天内完成系统建设,试运行3个月后验收合格,免费质保期3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供应商信用承诺函;7.未被“****网站、“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8.若以联合体投标,上述********项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分包二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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