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M440********0012.招标人项目编号:〔2025〕新招字36号3.采购预算(含税):人民币140万元/年。4.项目性质:本项目为企业自愿招标项目,非法定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5.招标内容:本项目对中国对外贸易中心员工食堂及新大地餐饮经营点原材料(水果类)进行采购。具体采购金额以实际采购数量及实际发生的订单为准,招标人不保证中标单位的实际供应金额。详细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用户需求书”。本项目选取2名中标人。6.服务时间:中标资格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合同一年一签。详细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用户需求书”要求。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组织,具有合法经营权。响应时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的复印件;若投标人为法人/负责人的分支机构,还须同时提供具有法****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对投标人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注:(****公司合法****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和授权范围内的事项对分支机构有效,但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同一法人授权多个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或该法人与其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将被视为同一投标人提交多个响应方案而被否决投标。2.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3.项目负责人与配送负责人员要求:投标人需为本项目配备项目负责人及配送负责人员各1名(项目负责人与配送负责人不得兼任),项目负责人及配送负责人员需为投标人的正式职工(提供开标之日前两个月内起往前计连续6个月或以上(例如在12月开标,应至少提供6月-11月或7月-12月)的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如企业注册地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关于社保证明另有规定的,须随社保证明附相关规定条文)投标人需承诺项目负责人及配送负责人员在合同执行期1个年度内除特殊情况外不能更换,并且合同执行过程每个年度提供一次社保证明。(提供承诺,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资格声明函》)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资格声明函》)5.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资格声明函》)6.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资格声明函》)7.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资格声明函》)8.投标人未被列入“****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评标委员会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网站及中****网(http://********/)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资格声明函》)10.已按要求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11.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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