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毕节支队本级2025年度高层建筑灭火无人机项目(三次)
最高限价(元)(如有): 810047;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时间及地点: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本项目的供货、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标项名称: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毕节支队本级2025年度高层建筑灭火无人机项目(三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10047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毕节支队本级2025年度高层建筑灭火无人机项目(三次):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已落实 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具体要求如下: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包含三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附注、审计机构营业执照、审计机构执业证书及注册会计师证书)或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2024年7月至今任意3个月)和社会保障资金(2024年7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⑤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需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投标人成立不足3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 (3)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11日00时00分至2025年12月17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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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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