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丹江口库区犟河流域西部污水处理厂设备及污水主管网更新改造工程已由十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十发改审批[2025]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犟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十堰犟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十堰市张湾区
建设规模:(1)污水收集管网提质增效:对犟河流域污水收集主干管进行更新改造,增设流量、水质、视频等物联感知和智慧管控系统;(2)对犟河流域污水处理厂运行10年以上磨损严重的处理设备进行更换,包括: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加药检修设备、检测仪器、自控仪表等。(具体以有关批复文件为准)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建设,工程总承包范围为工程总承包管理、工程设计、采购、施工、验收及缺陷期修复等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所有内容:(1)工程设计:优化初步设计、对施工图进行限额设计、图纸通过第三方机构审查、施工图预算编制等工作;(2)采购:负责经批准的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工作;(3)工程施工:按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纸及本招标文件范围内所涉及的工程内容进行施工,完工后竣工图编制等工作;(4)负责进行试运行、验收、移交以及缺陷责任保修等所有工作,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造价、合同、信息、档案等相应工作和服务全面负责,并依据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5)其它内容具体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42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1-15
合同估算价:9157.58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2)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近5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或“类似设计项目”业绩或“类似施工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能力;(5)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附录。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其中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体牵头方对本项目负主体责任及全过程管理责任,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于2025年12月11日至2025年12月1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丹江口库区犟河流域西部污水处理厂设备及污水主管网更新改造工程已由十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十发改审批[2025]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犟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十堰犟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十堰市张湾区
建设规模:(1)污水收集管网提质增效:对犟河流域污水收集主干管进行更新改造,增设流量、水质、视频等物联感知和智慧管控系统;(2)对犟河流域污水处理厂运行10年以上磨损严重的处理设备进行更换,包括: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加药检修设备、检测仪器、自控仪表等。(具体以有关批复文件为准)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建设,工程总承包范围为工程总承包管理、工程设计、采购、施工、验收及缺陷期修复等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所有内容:(1)工程设计:优化初步设计、对施工图进行限额设计、图纸通过第三方机构审查、施工图预算编制等工作;(2)采购:负责经批准的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工作;(3)工程施工:按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纸及本招标文件范围内所涉及的工程内容进行施工,完工后竣工图编制等工作;(4)负责进行试运行、验收、移交以及缺陷责任保修等所有工作,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造价、合同、信息、档案等相应工作和服务全面负责,并依据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5)其它内容具体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42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1-15
合同估算价:9157.58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2)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近5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或“类似设计项目”业绩或“类似施工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能力;(5)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附录。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其中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体牵头方对本项目负主体责任及全过程管理责任,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于2025年12月11日至2025年12月1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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