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4)《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7)《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法》(大桥局物设〔2025〕33号);
(8)《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链管理办法》(大桥局物设〔2025〕34号);
(9)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新建南京至淮安城际铁路剩余站前工程NHZQ-03SG标,工程位于安徽省滁州天长市境内,起讫里程DK118+766.416(不含703号墩)~DK129+647.232,线路全长10.881km,主要工程内容:桥梁下部结构、30联连续梁(含3联1—64m系杆拱及1联拱加劲连续梁),路基工程、1044榀预制箱梁制运架、桥面系、无砟轨道施工。
2.2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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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质量标准 |
单位 |
数量 |
到站 |
收货人 |
包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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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Z-01 |
桥墩防撞装置 |
/ |
见技术要求 |
套 |
2 |
安徽省天长市 |
李勇男 |
500元 |
10万元 |
注:1.招标物资一览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具体数量以项目实际发生为准。
2.付款条件:安装完毕后,经买方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支付至本期结算额的 80 %;6个月内支付至本期结算额的 95 %;余款 5 %待本期结算货物质保期满一年后次月无息支付。
支付方式为:票据支付;票据形式为:联易融、中企云链、建信融通(6个月期限),卖方承担贴息费用;买方银行的费用由买方承担,卖方银行的费用由卖方承担,在合同执行中因一方的过错而给对方造成的额外银行费用由失误方承担。货款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3.双方约定以上月 16 日至本月 15 日为一个供应结算期,供应期内物资到货并完成验收后,卖方按买方确认收到的合格物资数量、品种、规格型号、单价申请结算。
4.所有材料的供应及施工费用(不限于人工工资、机械设备费、食宿费、装卸费、运输费、税费等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本次报价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3.2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提供2020年至2025年国家重点工程或大中型工程项目良好供应业绩至少两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3.3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附相关网站查询截图。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或至少两家同类投标物资用户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与供货业绩证明提供的合同复印件相对应);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
3.4其他: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3.5生产能力、财务能力、质量保证能力及其他要求见“供应商具体资格要求”。
3.6本次采购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3.7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见2.2条,开标前一个工作日汇入指定账号。为了保证采购的严肃性,凡是中选后放弃的供应商,不再允许参加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的集中采购,同时提报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3.8参与投标供应商……。
3.9物资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4)因存在不良行为被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5)投标物资被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上使用的;
(6)在国家、行业信用评价处罚期内;
(7)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
供应商具体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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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名称 |
计量单位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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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桥墩防撞装置 |
套 |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桥梁防撞设施或钢结构件或建筑工程经营范围;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持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5000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 1000 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1桥梁防撞设施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满足设计图纸要求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 I.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代理的钢厂品牌,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II.特殊要求:因此批物资需要现场安装,投标人必须在开标截止前至少3天与招标人工地现场人员沟通并进行现场勘查,取得招标人盖章的勘察证明和设计图纸后才可进行投标报价,需将勘查证明放到投标文件中。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1日09时00分至2025年12月16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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