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武汉)有限公司,实际使用单位为 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武汉)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货物名称:车载事故紧急呼叫系统声学测试设备采购项目
本次采购车载事故紧急呼叫系统声学测试设备壹套,包含但不限于搭建用于汽车智能座舱内各种标准下的紧急呼叫测试系统,实现车载事故紧急呼叫系统的宽、窄带通话质量性能测试能力。
2.2交货地点: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武汉)有限公司公司 地址:武汉市经济开发区沌阳大道55号
2.3采购货物数量:车载事故紧急呼叫系统声学测试设备壹套
2.4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培训并交付使用。
2.5最高投标限价:有,(含税)人民币4880,000.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投标产品的制造商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体系认证扫描件、证书须在有效期。
投标人在中国大陆地区应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及技术支持能力,并出具相应证明材料,同时提供相应人员的名单、职位、联系电话及工作年限。
3.1.2业绩要求:提交合同日期自2020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的3个类似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具体要求如下:
1) 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2)投标人(或投标产品制造商)应是合同的直接供货方;
3) 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合同标的物、合同日期和签字盖章页;
4) 合同日期以合同生效时间和合同签订时间中较晚的日期为准;
5) 提供买方签字或盖章的结算单或一张用于结算的增值税发票查验截图,(投标人应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进行发票查验,并提供发票查验后的截图,每张增值税发票对应一张查验截图);
6) 类似业绩是指投标人提供的用于国家级汽车质量检测中心(业绩甲方需为国家级汽车质量检测中心,名单以http://cx.cnca.cn/查询结果为准)的类似项目案例,提供的案例设备明细中至少包括声学测试系统,必须是完整的测试系统(即包含所有子系统),只提供子系统业绩证明的,属于无效业绩。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合同中包括的声学测试系统,需和本次投标产品是同品牌。
投标时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页面和盖章页面)。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3.4本次招标接受非制造商参与。非制造商参与的,须提供本次采购的主要测试设备(声学测试系统)的制造商的原厂授权书。具体要求如下:
1) 授权证明材料应有授权公司的签字或盖章;
2) 授权证明材料在文件当日应处于有效期内;
3) 授权证明材料中如有区域限制,应当覆盖项目现场所在地区。
3.5本次招标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小规模纳税人参与的,应提供《小规模纳税人声明》。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处于被招标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10日20:00至2025年12月17日17:00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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