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SZC
项目名称:东关街道街巷保洁、垃圾清运、公厕保洁维修作业权(三年)
预算金额:1990.000000万元(采购包1:1348.340000万元;采购包2:641.66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949.51万元, 项目服务期3年,分包一442.121万元/年,分包二207.717万元/年。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上一年度考核合格的情况下采购人与中标人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上一年度考核不合格,季度考核得分<80分的次数达到3次(含)以上或中标人配合度不能满足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起始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预计开始服务时间为2025年12月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近三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采购包2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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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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