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度培训中心考务机构框架入围询比采购。
2、项目编号:NM
3、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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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标段名称 |
项目单位 |
服务内容 |
服务期限 |
服务地点 |
拟入围家数 |
最高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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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6年度培训中心考务 |
电力培训中心 |
2026年度培训中心考务 |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1 |
详见附件 |
说明:
1.框架原则与承接业务原则:
本次框架入围供应商为1家,为保障后续项目顺利履约,如无特殊情况本次采购将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人为框架入围供应商,第二成交候选人为框架后备供应商。当第一成交候选人(框架入围供应商)无法完成履约时,由项目单位(项目建设方)及时启用框架后备供应商。
2.项目费用依据供应商报价据实结算。
3.本次采购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如小于等于框架入围供应商数量(1家)则重新组织采购。
4.服务期内预估金额:本项目服务期内(1年期)的供应商服务费预估50万元,预估金额仅供参考,不代表采购人承诺,具体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承担项目的能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3.在近三年内(自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内(自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和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当事人”为供应商名称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全文”为“行贿罪”,“裁判日期”不得少于近三年(自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前三年)。
4.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
注:(1)供应商需提供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针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的两份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投标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2)如供应商提供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截图显示,该供应商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但在开标前已被移出,则供应商不属于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或“经营异常名录”。
(3)按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使用帮助”中的系统功能简介,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供全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填报、公示、查询和异议等功能,上述范围外的供应商无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截图,但需额外提供不属于上述范围的相关证明。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供应商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在“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截图须能体现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
查询方式:“信用中国”→“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在弹出窗口进入链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信用中国”→“专项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在弹出窗口进入链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在查询窗口输入查询企业名称,在查询省份范围中选择“全部”,将查询结果截图。
6.供应商未被列入《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公布的“中电联关于公布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专用资格要求:
(1)供应商近三年(从2022年12月0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考务服务类业绩(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扫描件及配套发票扫描件。合同内容至少应包括合同首页、服务内容、签订日期及双方签字盖章等内容)。
(2)供应商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曾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一般纳税人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
三、询比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15日下午17:00,……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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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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