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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主城区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及水质提升项目臭氧催化氧化池设备及安装管道管件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5-12-10 收藏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治市主城区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及水质提升项目臭氧催化氧化池设备及安装管道管件采购

2.2招标编号:HXZX-25526

2.3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第1标段:

长治市主城区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及水质提升项目臭氧催化氧化池设备及安装管道管件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

2.4交货地点:山西省长治市主城区污水处理厂原厂区内

2.5交货期(含安装):2026年2月1日前完成

2.6质量标准:合格且满足招标人要求

2.7质保期:臭氧催化剂质保期为60个月、设备质保期为36个月,质保期自设备、管材管件等物资进场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为: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供货能力和服务能力的生产厂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3.2近三年(2022年12月至今)至少完成过1项同类型供货业绩(以供货合同为准,提供合同扫描件,含供货范围和签字盖章页);

3.3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山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山西三建集团有限公司《不合格供方库》;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控股关系的关联企业;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0日19时00分至2025年12月15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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