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万元
最高限价:60.0万元
采购需求:
|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 第1包 | 是 | 60 | 60 | 水资源保护服务 | 2026年胡家园街市级河道海河左岸(胡家园辖区),全长15.842公里,宽度约64米,面积约101万平方米开展河道环境保洁工作,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和项目需求书。 |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1月1日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4)供应商须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前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10日到 2025年12月17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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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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