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之日止。
1.2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1.3采购预算:440700元(含税)。
1.4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不含税单价限价和不含税总价限价,不含税总价限价为390000元,最高不含税单价限价详见询价文件第五章。参选人的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参选将作否决处理。
1.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6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7份额划分:本项目不划分份额。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基本资格:参选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2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提供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2.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3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存在纳入中国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重庆市信息通信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未解除的。
注: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4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2.5联合体、分包、转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转包。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价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其应答将被否决。
4. 询价文件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15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4.2询价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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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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