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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河院北区项目燃气工程(含自闭阀)EPC+O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12-10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安庆市通达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GC

2.2招标项目名称:上河院北区项目燃气工程(含自闭阀)EPC+O项目(二次)

2.3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安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4 批文名称及编号:安庆市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2501-340800-04-05-801968

2.5建设地点:安庆市

2.6建设规模:上河院北区项目(安庆市DQ01单元2301B地块)西至社会停车场用地,南至规划公园绿地,北至叶祠路;总用地面积约3.42万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约6.90万平方米,住宅总户数230户(其中洋房154户、叠墅52户、合院24户),配套用房约3342平方米(包括公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养老及托幼服务设施、物业服务用房、文体活动室、2处配电房),建筑密度32.71%,绿地率35.01%。

2.7最高投标限价:75.97万元(含税)。其中各分项最高投标限价:燃气工程安装费单价:2150元/户;自闭阀费用单价:160元/户;合院和配套预留管道燃气工程费:28万元/项;以上最高投标限价单价和总价均已包含相应的施工图设计、后期运维费用。“燃气工程安装费”及“合院和配套预留管道燃气工程费”是指为保障用户通气,成交单位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区划红线内燃气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服务而收取的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服务费和材料费等费用。自闭阀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材料采购、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及后期运维。

2.8招标范围:上河院北区项目燃气工程(含自闭阀)EPC+O,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承担本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内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全部设计工作。

(2)施工总承包:承担本建设项目的施工图图纸及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本项目相关全部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安装;直至竣工验收、调试、通气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

(3)项目运维:包括整个项目的筹建配合、运维、技术服务、经营管理等工作;管道燃气计量表在户内的,计量表和表前燃气设施以及自闭阀均由中标单位负责维护、更新和管理;计量表在户外的,户内第一道阀门及阀门前的燃气设施、自闭阀由中标单位负责维护、更新和管理;具体运维内容按合同规定执行。

2.9计划工期:(1)建设工期:90日历天(含设计周期);(2)运维期:上河院北区项目全寿命周期。

2.10项目类别:EPC+O  

2.1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设计、施工及运维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燃气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其中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单位必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中市政行业(燃气工程)专业丙级资质对专业及人员配置的要求。

(2)施工资质要求:同时具备下列①、②资质:

①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1”级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1”级。

(3)运维单位要求: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业绩要求:/。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如为联合体投标,须由承担施工职责的单位委派)要求:同时具备下列①、②、③要求:

①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②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③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岗位,但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

3.4施工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须由承担施工职责的单位委派)资格要求:同时具备下列①、②、③要求:

①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②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③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岗位,但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

注:项目总承包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5设计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须由承担设计职责的单位委派)资格要求: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6信誉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包括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其他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施工方:不超过1家施工单位,设计方:不超过1家设计单位,运维方:不超过1家运维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运维单位,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获取招标文件 。(注:①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须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②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企业主要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承担施工职责的企业均须提供)应具备有效的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17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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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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