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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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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招标人名称: 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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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1 2.2 2.3 2.4 2.5 |
工程综合说明 工程名称:安阳高新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一期)施工 建设地址:安阳市永明路以东、朝霞路以西,金沙大道以南、银杏大街(原名为滨河北路)以北区域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25.28万㎡,其中主楼地上建筑面积214464.89㎡,地下建筑面积38335.11㎡ 工程质量标准:达到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工期要求:业主合同工期2年,本次招标合同工期3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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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D地块范围内所有主楼及附属建筑的栏杆扶手施工(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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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承包方式: 专业分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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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节点付款,栏杆扶手工程完工后,支付至已完工合格工程量价款的70%(应扣除各类应扣款款项);投标人在办理工程款支付申请时,须同时提供农民工工资发放记录表,否则招标人有权拒付工程款;工程完工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并且完成结算后付至结算额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修金,质量缺陷责任期满按合同约定完成质量缺陷保修责任的,质量保修金1个月内一次无息付清。 工程结算价款审定为投标人向招标人递交分包结算书,招标人项目部初审完,报分公司复审,经集团公司经营部审核及审计部门审计后并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作为最终分包结算值。投标人应累计提供工程结算金额100%的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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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6.1 6.2 |
对投标人资质要求: 资质审查方式:资格预审(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信誉要求:企业信誉良好,中标后必须办理中国一冶施工许可证才能签订合同。 投标人提供以上资料要求真实。如核实发现有一项虚假,取消投标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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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7.1 7.2 7.3 7.4 7.5 |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方式 投标有效期:从截止投标日起至授予合同为止9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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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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