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青海盐湖元品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度土建、保温零星维修项目已获批准采购,项目业主为青海盐湖元品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青海盐湖元品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青海盐湖元品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土建、保温零星维修项目涵盖范围广,维修内容复杂,为确保2026年公司土建、保温零星维修工作正常开展,需引进一家具有专业资质的维修单位。
2.2招标范围:在盐湖元品公司范围内开展土建、保温等零星维修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的规定。
2.3服务地点:青海格尔木察尔汗青海盐湖元品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4服务期限:1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具备独立签署合同的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2、业绩要求:本招标要求投标人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具有至少1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封面、关键页、签字页);
3.3、财务要求:满足招标项目的履约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须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可不用提供财务报告附注);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的在“信用中国”进行的失信被执行人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结果截图(或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或在开标当日进行查询,以时间较晚者效力为准)。
3.5、其他要求:近三年来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记录,无严重合同信誉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违法记录等情况(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企业经营及信誉状况承诺书)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11日9时00分至2025年12月17日16时30分止购买招标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23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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