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项目名称: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程中心设备升级采购项目(第二批)
2.2 项目地点:湖南省长沙市
2.3 招标范围: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程中心设备升级采购项目(第二批),详见《第三章 技术规范和要求》。
本项目共分为4个包,投标人须按分包整体投标,评标委员会按分包评定中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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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列号 |
包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交货期 |
采购单价 (元) |
采购预算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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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包1 |
场发射扫描电子显微镜 |
1 |
台 |
合同签订生效且收到预付款后120个工作日内交付 |
2900000.00 |
29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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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包2 |
激光干涉仪 |
1 |
台 |
合同签订生效且收到预付款后60个工作日内交付 |
220000.00 |
22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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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包3 |
平面磨床(含电动叉车) |
1 |
台 |
合同签订生效且收到预付款后70个工作日内交付 |
440000.00 |
44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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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包4 |
粉末雾化器 |
1 |
台 |
合同签订生效且收到预付款后120个工作日内交付 |
2000000.00 |
56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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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镭雕机 |
2 |
台 |
合同签订生效且收到预付款后120个工作日内交付 |
3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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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PIV风场检测平台 |
1 |
套 |
合同签订生效且收到预付款后120个工作日内交付 |
10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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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总线分析仪 |
1 |
套 |
合同签订生效且收到预付款后120个工作日内交付 |
5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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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龙门铣 |
1 |
套 |
合同签订生效且收到预付款后120个工作日内交付 |
1500000.00 |
注:以上标的分包内容不予拆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行为记录;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特定资格条件:无。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12月8日~2025年12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09:00-12:00,15:00-17:00(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或按5.3条的规定通过线上获取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选择获取方式。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手机:135225539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songya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