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赤峰销售分公司委托,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赤峰销售分公司加油站电子屏(电视)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响应)。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赤峰销售分公司加油站电子屏(电视)采购项目;
2、项目概况: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赤峰销售分公司加油站电子屏(电视)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3、总预算金额:8万元。
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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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货物名称 |
预算金额 |
技术标准与要求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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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加油站电子屏(电视) |
8万元 |
详见采购文件 |
40台 |
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质保期:整机质保一年,屏幕质保3年。
7、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送货及安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在申请合作区域内供配货的服务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如投标人为制造商,提供制造商声明,如为经销商提供制造商授权(声明或授权格式自拟);
2、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需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3、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档案(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
4、供应商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对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的任意一项,均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信用中国截图);
5、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
6、供应商近三年内(2022年1月-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的承诺。(格式自拟)
7、严禁列入采购人及其所隶属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各级机构的供应商黑名单且在冻结或暂停状态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1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进行项目报名
4.2谈判文件售价200元/包,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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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手机:135225539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songya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