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JSSZ-G2025-0078 项目名称:采购****局食堂食材供应商 预算金额:189.********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万元/年,按实际发生额结算;投标折扣率最高限价(含税):100% 采购需求: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项目需求”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明,并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5年任意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并加盖公章。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详见“第五章评标办法与评分标准”。(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四)拒绝以下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被“****网站、“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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