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十八重溪景区文旅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十八重溪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编制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200,000.00元
采购包1(十八重溪景区文旅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十八重溪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编制):
采购包预算金额:3,2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3,2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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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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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C13010000-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 |
十八重溪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十八重溪景区重点区块详细规划,以及重大项目旅游设施专题研究报告等 |
1(项) |
否 |
开展(1)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专题评估(总体规划实施评估);(2)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3)风景名胜区重点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4)相关研究专题,如旅游发展研究专题、旅游交通综合体系研究专题等;(5)近期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交通设施、水利设施(含水资源调蓄)、游览设施、市政设施、风景园林优化等内容。 |
3,2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最终规划成果交至最高主管部门批复通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证书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证书,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12-10至2025-12-17,(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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