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电信扬州分公司2025-2028年办公及营业网络设备维护服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约209.78万元(含税)。
本次集中询比合同有效期为: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电信扬州分公司2025-2028年办公及营业网络设备维护服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约209.78万元(含税)。
1.2.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扬州电信市区(含乡镇)需要代维的硬件设备,其中包括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服务器、打印机、营业设备、网络设备、其他外设。另外包括广陵区、邗江区涉及多处集中办公区域和多个电信营业厅综合布线,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1家供应商。
1.2.3服务期限:叁年,签订框架合同(执行金额达上限或合同期满则终止合同)。(框架执行期间如遇采购人上级主管部门集采的,已在服务的单个项目将继续执行直至完成,未服务的单个项目订单下发停止,该项目框架关闭,请供应商注意此风险)。
1.2.4应急响应时间:自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小时内到场,3小时内完成故障修复。
1.2.5质量及技术标准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并满足采购人技术规范要求。
本次询比的产品名称:
序号 产品名称 服务地点
1 中国电信扬州分公司2025-2028年办公及营业网络设备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扬州,采购人指定地点
1.2.6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折扣系数100.00%,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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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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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国电信扬州分公司2025-2028年办公及营业网络设备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
- |
- |
- |
扬州,采购人指定地点 |
- |
本项目。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个。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份额100%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如下[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有效供应商及成交供应商数量原则相关表格] 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份额分配原则]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折扣系数100.00%,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最高投标限价表}【请前往上方菜单栏“招标文件附表”处进行编辑,转换成PDF后将同步数据至正文!】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2.1.4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如供应商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询比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中响应。 (4)。
2.1.4 本次询比
(1)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2)供应商与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年(含)以上。 (3) 2.1.7
2.1.5 1)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本次相关采购内容设备维护或智能化集成服务类项目业绩,累计金额达到100万人民币(含税)。提供框架协议+订单(或订单汇总单)+对应发票及对应发票网上发票查验截屏扫描件,或合同+对应发票及对应发票网上发票查验截屏扫描件。业绩时间以合同为准,金额以发票为准。合同需能体现采购金额、数量、买方等信息,原件备查。
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二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
4)驻场技术人员8人及以上,其中5人须持有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IT服务工程师证书、网络工程师、CISP证书、打印机维修证书等相关IT专业执业证书。提供身份证、职称、执业证书、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2025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询比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询比响应。
7)供应商须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的则无需提供承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即可)。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2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服务资格要求:
2.3.1 服务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服务。
2.3.2 产品。 2.3.3 产品 2.3.4 2.3.5 2.3.6 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2.3.7 产品业绩要求: 2.3.8 2.4 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4.2 2.4.3 2.4.4 2.4.5 2.4.6 2.5 现场考察 2.6 评价检测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1日00时00分00秒至2025年12月15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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