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新疆中泰新鑫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运输服务项目—中泰新鑫科技至疆内工业过氧化氢(双氧水)运输,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新疆中泰新鑫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该线路为单程重去空回线路,具体情况如下:1.中泰新鑫科技—柳毛湾镇(含周边100公里内客户):阜康甘泉堡-京新高速-连霍高速-柳毛湾镇。物料:双氧水;单程运距:195公里,暂定量:1.23万吨。2.中泰新鑫科技—库尔勒市(含周边150公里内客户):阜康甘泉堡-绕城高速-连霍高速-吐和高速-乌若高速-库尔勒市。物料:双氧水;单程运距:540公里,暂定量:1.21万吨。3.中泰新鑫科技—阿拉尔市(含周边150公里内客户):阜康甘泉堡-绕城高速-连霍高速-吐和高速-阿拉尔市。物料:双氧水;单程运距:1090公里,暂定量:0.64万吨。
2.2、招标范围:中泰新鑫科技—柳毛湾镇(含周边100公里内客户),暂定量:1.23万吨;中泰新鑫科技—库尔勒市(含周边150公里内客户),暂定量:1.21万吨;中泰新鑫科技—阿拉尔市(含周边150公里内客户),双氧水运输,暂定量:0.64万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道路危险货物运输5类1项);
3.3、投标人服务车辆要求:承运商自有车数量≥12车(已持有自有车数量不得少于8辆),车型要求:重型半挂牵引车(车头)和重型罐式半挂车,所有车辆需提供车头和挂车行驶证扫描件,行驶证可见最新一次检验有效期;提供有效期内的重型罐式半挂车罐体检验报告扫描件(适装介质列表:过氧化氢),已购买暂未办理完毕行驶证的车辆需提供购车合同或购车发票扫描件。
3.4、投标人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危货运输服务业绩1项,证明材料:提供运输服务合同扫描件(合同内容需体现:合同首页、主要工作范围、合同签订时间、双方盖章签字页等)扫描件。
3.5、承运人拥有专业安全管理团队:拥有专业安全管理团队人数≥4人,其中: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1人,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动态监控员≥2人;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取得《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明》、动态监控员依法取得《车辆动态监控管理》证书或《 GPS动态监控员》证书,须提供有效资格证书扫描件。每车需配备押运员。
3.6、财务要求:需承诺资金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
3.7、信誉要求:(近三年内,以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
3.7.1、投标人须承诺近2年内,无因拖欠员工劳动报酬(含工资)、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引起的仲裁、诉讼记录;无因劳动合同违约、不恰当履约受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行政处罚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集体上访事件。(投标人提供承诺函);
3.7.2、未在“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状态)。
3.7.3、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异常经营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7.4、未列入“中泰集团招标投标网 (http://scm.zthx.com/)”投标人失信企业处置名录的。
3.7.5、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3.8、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相关投标均无效。(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年12月10日12时00分到2025年12月15日1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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