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招标编号:GDSXX-20
3、项目概述:采购智能风控技术服务,须提供的产品与服务范围,包括但不 限于以下核心场景:(1)全面覆盖身份反欺诈(虚假注册检测、账号盗用 识别等);(2)营销反欺诈(活动刷单防控、优惠券滥用拦截等);(3)交 易反欺诈(储值卡洗钱风险识别、支付异常识别等)。
4、招标内容:同项目概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5、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拟选1家中标人。
6、项目预算:本项目总预算为48万元(含税,据实结算)。
7、合同签订: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期限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8、投标人资格条件
8.1 限价要求
本项目设置项目最高限价为48 万元(含税),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一览表。
8.2 营业执照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注: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8.3 信誉要求
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属于各采购项目对应品目及区域限制范围内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注: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评审时以代理机构人员评审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8.4 投标资格要求
本项目接受制造商或其指定唯一代理商的投标。
备注:
①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提交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授权函必须加盖制造商公章)。
②出现制造商和授权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的,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
③同一制造商同时授权两家或以上代理商参与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5 一般纳税人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税务机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提供税务机关盖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等。】8.6 投标唯一性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注: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函】8.7 利害关系回避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注: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函】 8.8 联合体、分包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注: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9、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9.1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为2025 年12 月10 日至2025 年12 月16 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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