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长春市三道垃圾场环保生态公园景观运营管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136992
最高限价(元):1136992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长春市三道垃圾场环保生态公园景观运营管理服务
数量:
预算金额(元):1136992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三道垃圾场环保生态公园景观运营管理服务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12个月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吉林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和《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我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相应经营许可,且具备与本次采购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
(2)供应商应至少提供一名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项目负责人及六名相关工作人员;
(3)供应商应至少提供洒水车五辆、运输货车五辆;
(4)信誉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至今(截止到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公开网)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5)供应商应按照《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注: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①被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的;②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对象、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情形的;③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于资格条件信用承诺的情形。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供应商在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8)采购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17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6: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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