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4228********82、采购计划备案号:********、项目###路镇“美丽乡村渡口”提档升级及拆除项目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预算金额:40.********(万元)6、最高限价:38.********(万元)7、采购需###路镇乡村渡口提档升级及拆除,施工内容包括渡口、通道、标志牌、候船亭、排水沟等基本设施和安全设施建设,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后江河渡口工程内容)8、合同履行期限:开工令下发后120日内完工并验收完成交付使用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所属行业企业划分标准为“建筑业”。供应商须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所属行业企业划分标准为“建筑业”。供应商须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人员要求: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注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在本项目履职期间,项目经理不允许变更;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质量(质检)员具备上岗资格;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3)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规定,本项目供应商到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得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作出承诺,否则竞标将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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