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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渭滨区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一期代建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12-10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宝鸡市渭滨区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一期代建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宝鸡市渭滨区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一期代建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5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宝鸡市渭滨区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一期代建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5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6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市渭滨区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一期代建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市渭滨区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一期代建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财务状况:供应商须提供由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或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由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1年内任意3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1年内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
(7)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或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2月11日 至 2025年12月1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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