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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东海县石湖乡池庄等村专项资金项目采购公告
日期:2025-12-10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2025年东海县石湖乡池庄等村专项资金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728748.29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本项目工程主要包括灌溉与排水工程和田间道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包括新建生态沟1条,长约0.262km,田间道路工程包括新建路面宽约3.0m的砼田间道2条,长约1.180km,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以实际开工日起计算)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注: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磋商文件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心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进行采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投标无效)。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八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磋商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并取得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有效的),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有效的)。

(3)本项目要求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不接受项目负责人以外的人员作为委托人参与采购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员工,提供2025年0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见格式“供应商承诺书”)。

(5)资格审查环节现场查询“信用中国”网站,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6)本项目成交后不分包或转包的承诺。(见格式“供应商承诺书”)。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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