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大堡核电厂1、2号机组2026-2031年核岛机、电、仪调试、维 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大堡核电厂1、2号机组2026-2031年核岛机、电、仪调试、维修服 务项目(招标项目名称)已审批,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中核 辽宁核电有限公司,业主单位为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如有),代理采购人为中核运 维技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
2.2 招标项目名称
徐大堡核电厂1、2号机组2026-2031年核岛机、电、仪调试、维修服务项目。
2.3 招标项目概况
徐大堡核电厂1、2号机组2026-2031年核岛机、电、仪调试、维修服务工作。
2.4 招标范围(包含标段划分)
1)徐大堡核电厂1、2号机组的反应堆厂房、辅助厂房、附属厂房、放射性废物厂 房、备用柴油发电机机厂房、柴油罐厂房、汽机厂房第一跨、除盐水储存箱、硼酸箱、 非能动安全壳冷却水辅助贮存箱、增压机房、氢气储存站、高压氢气储存区、非能动安 全壳冷却水辅助存储箱、气体贮存区的机械、电气、仪控等所有设备的调试及日常检修。
2)供应商承担的工作范围按照区域、系统进行划分;
3)1、2号机组油务工作(包括现场滤油执行以及滤油相关设施管理)
4)供应商责任厂房区域内、责任系统范围内除去指定给采购方及其他专项供应商
的设备,其余均由供应商负责;
5)根据调试、日常维修工作需要,采购方组织安排的其他范围内的维修工作。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2.5 项目地点
辽宁省葫芦岛市
2.6 服务期限
2026年7月15日至2031年3月15日,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
2.7 质量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及技术规格书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技术规格书中资格要求与招标公告不一致的, 以招标公告为准)
(1)资质要求:/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供应商应具有至少1个核电厂核岛机电仪设备日常维修工作业绩;
(4)信誉要求: 
(5)人员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工程师/技师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经理经历(或 中层正职)3年以上,具备核电检修和维护管理项目经历。
(6)其他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
本项目共1个标段,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平台标段1名称): 1000 元整,售后款 项不予退还。
4.2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5年12月10日 — 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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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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