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生物园区经四路8 号
按照黄河公司培训中心核实的用电负荷需求,依据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提供的《高压供电方案答复单》,需新增安装一台630kVA 变压器及相关电气涉网设备,主要工作内容为:工程设计、审批;施工许可证办理、环保审批、消防验收、设备并网接入等手续的办理工作;设备采购、运输、保管;设备基础、电气设备安装、改造施工;高、低压电气设备及保护装置调试、试验、验收、投运;编制完整的竣工资料(含设计图纸、竣工图纸、试验报告、调试报告、验收签证等),按要求移交业主;为业主运维人员提供操作培训(如操作流程、故障处理方法)。
本次招标项目为黄河电力检修工程有限公司原基地(城北区生物园区)配、变电装置增容改造EPC 项目。
项目总工期:本项目总工期6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和完工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2.2 招标范围:黄河电力检修工程有限公司原基地(城北区生物园区)配、变电装置增容改造EPC 项目设计、安装施工。
(1)工程设计、审批;
(2)承担施工许可证办理、环保审批、消防验收、设备并网接入等手续的办理工作;(3)设备采购、运输、保管;
(4)设备基础、电气设备安装、改造施工;
(5)高、低压电气设备及保护装置调试、试验、验收、投运;
(6)编制完整的竣工资料(含设计图纸、竣工图纸、试验报告、调试报告、验收签证等),按要求移交业主;
(7)为业主运维人员提供操作培训(如操作流程、故障处理方法)。
2.3 设计范围:包括黄河电力检修工程有限公司原基地(城北区生物园区)配、变电装置增容改造EPC 项目相关全部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根据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提供的《高压供电方案答复单》进行施工设计;
(2)施工图纸设计、审批;
(3)竣工图纸修订、审批。
2.4 施工范围:
(1)设备采购、运输、保管;
(2)设备基础、电气设备安装、改造施工。(详见发包人要求) (3)高、低压电气设备及保护装置调试、试验、验收、投运。
2.5 项目管理范围:所有与该项目有关的管理工作。包括安全、质量、进度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工程协调、设备及材料的催交催运工作、竣工结算等。
2.6 物资供货范围:施工范围内所有设备、机械、建筑安装材料、备品备件采购、供应、组织验收、保管、出库、资料移交等工作。
2.7 其余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负责本项目全过程中各项法定及约定所需第三方、政府、行业、外部专家及相关管理部门验收工作的设计、委托、协调、评审、鉴别等费用承担,确保所有验收结果符合相关法规及合同要求,并通过验收、审查批复;负责本工程所有的评审等相关工作;负责调试至投运过程中相关工作和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 信用中国” 网站网站查询为准, 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
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供应商涉案“黑名
单”。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投标人应具有电力设施承装、承试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应具有电力行业工程设计(送、变电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工程设计、工程施工资质均可在国家电网受电工程市场信息中查询; (4)投标人近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近18 个月(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国家电投集团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投标人应具有近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至少2 个配、变电设计、安装或设计、改造工程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等)、竣工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6)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须为投标方在册人员,并提供近3 个月本单位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拟派项目经理在本项目全周期实施期间(自合同签订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仅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他任何工程项目(含投标人自有项目及其他单位委托项目)中兼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或其他任何管理岗位,也不得承担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工作任务;
(7)本项目拟派安全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应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须为投标方在册人员。并提供近3 个月本单位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拟派安全负责人在本项目全周期实施期间(自合同签订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仅担任本项目的安全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任何工程项目(含投标人自有项目及其他单位委托项目)中兼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或其他任何管理岗位,也不得承担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工作任务;
(8)核查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方在册人员,并提供近3 个月本单位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若法人投标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 年12 月10 日至2025 年12 月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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