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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县白璧镇12个行政村生活垃圾清运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12-10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AYSJ********.项目名称###县白璧镇12个行政村生活垃圾清运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16元/人/年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 包最高限价 1 1 ###县白璧镇12个行政村生活垃圾清运项目 16元/人/年 16元/人/年 5.采购需求###县白璧镇12个行政村生活垃圾清运项目位于白璧镇,主要工作内容包括:12个行政村内村民生活垃圾清运,每天收集的垃圾桶内的垃圾和垃圾桶旁边散落的垃圾清运至政府指定的垃圾中转站。具体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基本技术要求”。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7.质量要求:合格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9.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10.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资格要求的其他规定(1)无不良信用记录。(在“****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均未列入)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解密《响应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1)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文中“近 ”、“前 ”指距投标截止时间。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签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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