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HNS
2、项目名称:儋州市峨蔓镇政府大院东北侧二层办公楼加固改造配套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本项目招标控制价:374464.43元;
本次招标最高限价374464.43元;所有供应商响应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5.建设地点:儋州市。
6.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7.项目规模及内容:儋州市峨蔓镇政府大院东北侧二层办公楼加固改造配套工程室内办公楼翻新、杂物清理等建设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8、工期:60日历天。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付款方式: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执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满三年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7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没有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9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竞标要求供应商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换发新证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
3.3、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前,应当根据《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zjt.hainan.gov.cn/)登录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申请《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5、本项目不接受分包或转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09日至2025年12月16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00元(仅提供电子版材料)。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9日09: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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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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