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州大道支行报刊发布方式推介优质不良资产服务项目(二次)
1.2 采购编号:HXZX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采购范围:为进一步推进郑州中州大道支行不良资产处置攻艰工作,提升优质不良资产市场曝光度与处置效能,结合支行目前持有的优质不良资产,计划通过报刊报道形式开展宣传,吸引潜在的投资者关注,拓宽处置渠道,助力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回收,拟选取本地主流日报开展推介,共精选10个优质项目,涉及金额15.52亿元,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2.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3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相关要求及采购人要求。
2.5 包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包段。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3.2 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2年01月01日(以合同或证明材料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报刊、广告发布类似案例服务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或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对推介信息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自行承诺)。
3.4 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虚假宣传、违规发布等行政处罚记录(自行承诺)。
3.5 信用记录:供应商需满足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要求;若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磋商活动。磋商当天由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磋商活动。
3.6 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禁止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应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关于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截图。(具体查询步骤参考:网站首页→高级检索→案由→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行贿罪;应提供查询详细页面,查询结果截图需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需在本公告发布之后)
注:对于供应商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提供书面承诺(格式以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3.8 本次磋商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 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11日09时00分至2025年12月17日17时30分获取电子版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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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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