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河南省烟草公司平顶山市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2025年度无感签收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河南省烟草公司平顶山市公司,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省烟草公司平顶山市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2025年度无感签收设备采购项目
2.2招标编号:PROJ(请登录)
2.3项目概况:本项目包含智慧配送助理(音视频采集设备)、数据采集站、视频存储运算服务器等,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1 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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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单位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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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配送助理(音视频采集设备) |
台 |
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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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采集站 |
台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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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存储、运算服务器 |
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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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辅材 |
套 |
31 |
2.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范围内所有内容及招标人要求。
2.6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2.7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法规合格标准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
2.9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文件中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主体资格相关证照)。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附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文件中附2025年度投标人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附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文件中附承诺书)。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2月1日以来)没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2月1日以来)没有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满足书面承诺中的内容要求,参照后附格式提供书面承诺。开标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现场登录上述网站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定,如果发现存在与承诺不符情况,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3.2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2月1日以来)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满足书面承诺中的内容要求,参照后附格式提供书面承诺。如果发现存在与承诺不符情况,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3.3本项目拒绝接受被中国烟草总公司和河南省烟草公司列入行贿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限内的投标人投标;拒绝接受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烟草公司及河南省烟草公司平顶山市公司认定在不良行为禁止期限的投标人投标;(投标人须满足书面承诺中的内容要求,参照后附格式提供书面承诺。开标后由招标人现场确认;如果发现存在与承诺不符情况,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4其他要求
3.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投标文件中附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完整版,报告生成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若报告不显示股东及出资信息的或无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到相关信息的,投标文件中附承诺书)。
3.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1日至2025年12月17日,每日00:00:00时至23:59:59时(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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