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受 云南沾益兴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 云南沾益兴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洗扫车采购项目(二次) 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符合条件、具备相应资质和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本次谈判。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已经落实。
二、 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云南沾益兴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洗扫车采购项目(二次)。
2.2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3项目概况:云南沾益兴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采购1辆洗扫车 。
2.4 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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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内容 |
是否进口 |
数量 |
计量单位 |
预算单价(万元,含税) |
总金额(万元,含税) |
交货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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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洗扫车 |
否 |
1 |
辆 |
27.5 |
27.5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2.5最高限价:27.5万元(含税)。
2.6 交货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个日历天内完成交付验收,供应商可自报更短的交货期。
2.7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整车质保至少 一 年。
2.8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
2.9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质量标准。
2.10售后服务:
(1)车辆严格执行国家质量三包政策,在三包期限内,成交方提供三包服务。
(2)由成交方负责办理车辆上牌落户等手续,采购人予以配合并支付 上牌费 。
(3)每辆车提供至少1次免费保养服务。
(4)提供操作及日常检修培训服务。
2.11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3.1供应商是响应谈判、参加谈判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供应商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为其他类型的,应提交其他依法登记证明材料;
3.2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为所投产品的合法制造厂家或代理商。若为代理商,则必须取得制造厂家针对所投产品的有效且完整的授权链。(注意: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厂家满足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及针对所投产品的有效且完整的授权链(授权日期须覆盖本项合同期))。
3.3增值税开具要求 :供应商能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有合法有效的税收减免证明请注明,并提供相关复印件(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证明)扫描件或国家税务局网站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或或2025年1月1日至今开具的任意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
3.4财务要求:
3.4.12022-2024年度:(选择以下任一方式即可) ①供应商提供2022-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报告; ②供应商提供2021-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扫描件)。
3.4.2若成立时间不足规定年份的,提供成立至今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报告或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扫描件)。
3.5信誉要求
(1)供应商2023年01月0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成立未满三年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2)供应商须提供在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出现任何不良信用信息(以“下载信用信息报告”的内容为准)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信息打印栏”中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报告中未出现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 (提供书面承诺及截图) ;
3.6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谈判。供应商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 2025- 12- 10 自本公告发布时 – 2025-12-16 2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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