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独墅湖青创港(母港)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8.814362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叁佰玖拾捌万柒仟壹佰零伍元肆角(¥3987105.4)
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独墅湖青创港(母港)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苏州独墅湖青创港;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质量要求:合格;
(5)项目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技术要求、图纸;
1)符合现行国家技术、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
2)设计图纸;
3)工程量清单;
(7)质量保修期:详见工程质量保修书;
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
(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等级: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①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②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注册在牵头单位;
②联合体成员单位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③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12-22 09:20 (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