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1090000.00元
最高限价:¥1090000.00元
采购需求: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酒泉医院(酒泉市人民医院)中医康复特色专病门诊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拟采购智能红外光灸疗仪、氦氖激光治疗仪、电脑中频脉冲治疗仪、多功能牵引床、红外偏振光治疗仪等医疗设备一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货物质保期结束为止,按照采购人要求及合同约定执行。(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要求的材料:
(1)投标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件);
(2)投标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近三个月内供应商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证,并提交相关缴费凭证证明(依法免缴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社保(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纳凭证,依法免缴、合并缴纳或不需要缴纳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书面声明)
(6)投标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不良记录名单。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任意一天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最终以资格审查小组在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的,供应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或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或生产)许可证》;并提供所投产品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一类器械无需提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11日至2025年12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