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乙二醇车间含钯催化剂及活性炭提钯回收项目(二次)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受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招标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乙二醇车间含钯催化剂及活性炭提钯回收项目(二次)
2.2招标编号:07(请登录)
2.3 项目地点:合肥市循环经济示范园(合肥市肥东县撮镇镇东三公里)。
2.4 服务范围:从约22吨含钯催化剂(钯自然基参考含量约1%)、约10吨含钯活性炭(钯自然基参考含量约0.05%)中加工提钯回收项目,回收分两批次进行,每批次约11吨含钯废催化剂和5吨含钯活性炭,其主要服务内容为,投标人到招标人现场将含钯催化剂、含钯活性炭运回加工厂加工提取钯金,再负责运送到国内指定催化剂加工厂的全过程综合服务。
2.5 服务要求:含钯催化剂及活性炭处理生产装置为非国家明令禁止停用装置,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含钯催化剂及活性炭回收加工、处置,不得二次委托处置;
2.6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并确定分析含量后60天内钯金(GB1420-2015海绵钯SM-Pd99.95)交货催化剂加工厂(第三方贵金属交易平台指定账户)(计划在2026年10月停车,更换催化剂)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招标文件发售日期为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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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手机:135225539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songyang@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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