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桂林车站现就桂林车站食堂伙食团用工服务业务外包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采购条件。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桂林车站食堂伙食团用工服务业务外包。
(2)项目地点:桂林站、桂林北站、桂林西站、桂林西普速场、三江南站、阳朔站、恭城站。
(3)计划工期:1年。自合同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采购内容
桂林车站食堂伙食团用工服务业务外包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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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号 |
服务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项目期限 |
服务地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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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桂林车站食堂伙食团用工业务服务外包 |
人 |
15 |
1年 |
桂林站、桂林北站、桂林西站、桂林西普速场、三江南站、阳朔站、恭城站 |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3.1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自然人,能出具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可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3.2报价人或其报价产品不存在国家行政机构、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质量检查、招投标或物资供应等方面处于暂停合作、禁止采购、停用的状态。报价人所投铁路产品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质量监督检查或抽查不合格情形(复查通过除外)。报价人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报价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价人没有与采购人及其所属单位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报价人或其投标产品在采购人及其所属单位因质量、履约、廉洁等方面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受到采购相应处理的,按采购人有关规定期限执行。
3.3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参加。
3.4报价人参与询价即视为同意桂林车站食堂伙食团用工服务业务外包服务采购要求,并以采购人合同范本为准签订合同。
3.5未在铁路行业主管部门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
3.6付款方式:(1)每月结算1次。收到成交单位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付款。
3.7自成交公告发出之日起5日内双方签订外包服务合同,否则视为放弃本次成交结果。……
四、采购文件获取
4.1报价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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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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