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热力集团阳曲热源厂168MW循环流化床锅炉低负荷脱硝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所需SCR系统设备采购及服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太原市热力集团阳曲热源厂168MW循环流化床锅炉低负荷脱硝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所需SCR系统设备采购及服务,招标人为太原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根据太原市热力集团阳曲热源厂168MW循环流化床锅炉低负荷脱硝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所需SCR系统设备采购及服务委托进行公开招标。
2.2 招标编号:ZHZB-
2.3 招标内容: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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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预估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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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SCR系统设备 |
套 |
1 |
2.4招标范围:包装、运输到交货地点、卸车(由投标人负责;招标人确认收货前,所有质量及安全由投标人负责)、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后,人员培训和技术指导服务。
2.5交货期:下订单后后45天内完成交付。
2.6交货地点:太原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仓库或招标人指定本项目施工现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第一标段
3.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履约情况良好;
3.2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设计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单位;
3.3投标人近3年内(2022年至今)具有同类型工程超低排放改造业绩一项,且运行一个采暖季及以上运行良好的业绩(以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型号及数量所在页、签字盖章页为准);
3.4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使用设备(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
3.5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0日15时 00分至2025年12月17日15时 00分(北京时间)。
4.2标书售价: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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