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博罗县园洲镇卫生院宫腔镜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48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博罗县园洲镇卫生院宫腔镜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348000.00元
序号:1
品目名称:医用内窥镜
采购标的:博罗县园洲镇卫生院宫腔镜采购项目
数量(单位):1套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并交付给采购人正常使用。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响应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响应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响应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响应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依据《响应承诺函》。
(3)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且与所投项目相适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或经营许可(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按要求提供证明文件):①如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②如供应商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承诺成交后办理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承诺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允许分包或转包(提供承诺函)。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12月9日至2025年12月15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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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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