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编号:0686-25(请登录)
三、采购内容:为中银三星人寿广东分公司银保渠道2026-2027年培训及活动集中采购项目(律师分包)采购服务。
(一)采购人将根据最终评审结果,确定不多于2名的拟授予合同供应商。
(二)当合格供应商达到4家或以上时,推荐成交供应商2家;当合格供应商达到3家时,推荐成交供应商1家;当合格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时,本项目竞争性不足,终止采购或重新采购。
(三)供应商使用规则
中选的2家律所,按照双主互备的模式向采购方提供日常培训及咨询服务,2家律所涵盖领域可包括不限于:资产传承、保险金信托、婚姻家事、涉外业务等方面,履约阶段以供应商排名先后顺序从前到后按6:4的比例分配项目实际需求。
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的分配项目比例:
1.违反合同约定、违反采购人的公司管理规定、未能及时响应采购人需求、未达到采购人服务质量要求等;
2.每季度的项目后评价结果未达到合格水平。
(四)本项目采购人不承诺在合同有效期内的具体成交量和服务合同总金额。如采购人今后政策发生变化或客观实际情况发生变化,采购人有权利单方面中止与供应商的合同。
四、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1、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取得执业许可证、年度考核合格(同时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本、副本全页码完整版复印件)。
(二)供应商所内2024年度考核合格的专职执业律师人数达到3人(含3人)以上。供应商须同时提供在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credit.acla.org.cn)以下截图:
(1)供应商基本信息完整截图。
(2)供应商基本信息中“所内专职律师-聘用专职律师”中不少于3人的基本信息完整截图。
注:采购人或其代理机构在项目评审时,将现场查询供应商在“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credit.acla.org.cn)基本信息并依据查询结果确定供应商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三)接受分所投标,供应商须保证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供应商所内专职或聘用律师。
(四)案例要求:供应商在2023年01月01日至磋商公告发布之日 (含) 期间,须具有为保险公司或银行提供行方及内部培训、客户讲座、一对一咨询等项目的成功案例,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五)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银行或中银三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不良行为供应商“负面名单”。
(六)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其他要求
(一)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二)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关联关系供应商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供应商;
2、与本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供应商。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三)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四)供应商必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获得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磋商。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转包,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分包。
(六)报名本项目本分包的供应商不得报名本项目下的其他分包,本项目不可兼投兼中。
五、
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可按以下时间购买磋商文件:
发售时间: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19日,每日9:0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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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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