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中信银行郑州分行同城及县域支行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
1.2 招标编号:0733-
1.3招标内容:中信银行郑州同城支行(含县域)食材餐厅食材(肉类、牛奶、蔬果、粮油、调味品、低值易耗品等,下同)等供应的采购及配送。
1.4交货时间:按照甲方要求每天早上6点30分-7点前送到交货地点(具体时间以网点通知为准),临时性采购要按甲方的要求时间送达交货地点;
1.5交货地点:各网点地址;
1.6依据招标人要求,为保证竞争性,如果在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数量少于10个,则本项目不进行开标,招标终止后依法组织重新招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能力;
2.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较大数额(指200万元及以上)罚款等行政(含环保)处罚(以国家权威机构网站查询的公开信息为准);
2.6未处于被标记为失信惩戒对象状态(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公开信息为准)、未处于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状态(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公开信息为准)、未处于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期内(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信息为准);
2.7未处于被招标人列入供应商禁用或退出名单状态(以投标人收到招标人正式通知为准);
2.8存在以下任意一种情形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供应商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等)的;同一家供应商及其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对另一家供应商的持股比例合计超过20%的;供应商的直接持股超过20%的自然人股东,担任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同供应商(不含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绝对控股(指国有资本持股比例超过50%的)公司)被同一第三方公司(不含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绝对控股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及其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股比例合计数值均超过20%的;
2.9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10符合国家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2.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所有符合以上条件并愿意参加此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12月9日至12月16日9时00分至17时00分购买招标文件。售价每包/套5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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