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名称:2025-2027年对公信贷领域应用系统人力资源池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4.预算金额:人民币5423万元(2年框架协议期限内总预计预算金额)。
5.最高限制单价:详见采购需求一览表。
6.采购需求概况:
通过封闭式框架协议的方式选聘相应数量供应商,协助征集人实施对公信贷领域系统的开发、测试、二级运维及各类咨询(如有)工作。本项目框架协议的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其他内容详见“第四章 采购需求”。
7.入围数量及规则:
(1)如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为12家及以上,最终入围6家;
(2)如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为10-11家,最终入围5家;
(3)如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为8-9家,最终入围4家;
(4)如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为5-7家,最终入围3家;
(5)如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小于5家,本项目应予废标。
8.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要求:
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响应招标、参加响应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Ø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Ø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Ø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Ø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特殊资格要求:
Ø经营活动中企业负责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出现重大违规违法记录,没有出现违背社会责任的不良信息;近3年(2022年3月1日以后)内未发生过欺骗、欺诈或以其他手段谋取中标而取消投标资格或受到其他处罚的记录,无重大违规行为和案件发生,没有涉及处于诉讼中的重大案件;不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承诺函)。
Ø截至征集截止日期,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最终认定结果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为准。
Ø与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项目(须提供承诺函)。
(3)本项目响应截止期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响应;
(4)本项目响应截止期前受到国家行业管理部门准入类行政处罚(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或被列入征集人失信供应商禁入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响应;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
(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响应;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9.征集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12月9日上午8:30至2025年12月16日16: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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