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万吨/年乙烯法功能性聚乙烯醇树脂项目冷冻站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20万吨/年乙烯法功能性聚乙烯醇树脂项目冷冻站采购
1.2 招标人:江苏皖维新材料有限公司
1.3 资金来源:100%自筹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20万吨/年乙烯法功能性聚乙烯醇树脂项目冷冻站采购
2.2 招标项目编号:(请登录)
2.3 交货地点: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买方指定地点。
2.4 招标范围:江苏皖维新材料有限公司厂区内30m*40m范围内,采购冷冻站一套,冷冻液为体积浓度30%的乙二醇水溶液,上水-7℃,回水-2℃,流量3360t/hr,上水压力0.40MPa,用于主工艺装置物料的冷却。配套冷冻水泵、冷冻水槽、仪表、装置内群控系统及管道阀门等设施。
包含但不限于上述设备及相关配件的设计、制造、供货、包装、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售后等,不含土建、消防、电气、DCS系统,上述设备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5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月内完成供货及安装,并通过验收。
2.6 质保期:质量保证期为设备正常运行后12个月;压缩机、冷凝器、蒸发器质量保证期5年。
2.7 质量标准:满足项目要求,通过项目验收。
2.8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9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本项目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5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投标人的信用状况依据下述查询平台(网址)发布的信息:“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或提供承诺函。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30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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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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