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ZHJC
2、项目名称:甘肃银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及资产损失税前扣除认定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为甘肃银行提供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及资产损失税前扣除认定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需求)。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成立的法人、合伙企业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同等效力的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具有省级税务机关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2年-2024年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5年01月1日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6、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7、供应商须具有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为银行业提供过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审核鉴证服务或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鉴证服务的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供应商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须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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