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延安市消防救援支队采购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配送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76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延安市消防救援支队采购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配送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7076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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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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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主副食配送服务 |
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707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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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安市消防救援支队采购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配送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41号);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8)《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9)《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5号);
(12)《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安市消防救援支队采购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配送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须出具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提供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需提供复印件);
(3)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经查,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供应商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三项符合要求的承诺函(无需另行提供)。
(5)供应商须具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登记证或省级部门生鲜肉经营备案表(肉类)(原件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均为必备资质,缺少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包括证件的有效性、是否进行年检、是否在有效期内等),其磋商均无效。若证件的有效期已过,且发证机关未统一换证,须提供发证主管机关的证明文件,否则按无效证明对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2月10日 至 2025年12月16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4:3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手机:135225539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songya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