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兰州职业技术学院总校区消防设施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26,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兰州职业技术学院总校区消防设施改造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926,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总校区消防设施改造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926,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之日起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并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并加盖企业公章。
(2)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日资格审查环节“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需提供相关网站截图)。
(3)关联关系承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兰州职业技术学院总校区消防设施改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 100%。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兰州市政府采购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解难促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兰财采〔2022〕14号)的规定,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声明函者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兰州职业技术学院总校区消防设施改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在本企业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需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以上人员不得重复,且安全生产负责人与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3)项目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有效的资质证书或岗位证书。
注:①以上人员须提供磋商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在本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
②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项目,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项目”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③以上人员成交后不得更换,须提供“成交后不得更换”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2月11日 至 2025年12月1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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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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