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2025-SAZB-CS-047-2项目名称:平潭城中小学教学楼外墙窗及修缮项目(三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465,********元采购需求:合同包1(平潭城中小学教学楼外墙窗及修缮项目(三次) 第1包):合同包预算金额:465,********元合同包最高限价:418,********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1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平潭城中小学教学楼外墙窗及修缮项目(三次)1(项)详见采购文件465,528.********,********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进口产品:无。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采购包1,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 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 节能产品,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在评标时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采购包1,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执行,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在评标时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绿色建材: 适用于本项目,符合《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要求。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平潭城中小学教学楼外墙窗及修缮项目(三次) 第1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不低于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项目负责人要求: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需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及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不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注册企业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4、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磋商文件所投产品属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强制性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须提供有效证书或提供承诺“承诺磋商文件所投产品属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均能满足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强制性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要求”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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