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古田县环翠屏湖文旅经济带基础设施提升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5000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50000元(人民币)
保证金金额::6500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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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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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古田县环翠屏湖文旅经济带基础设施提升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采购项目 |
1(项) |
否 |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
65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60)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采购包1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采购包1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采购包1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特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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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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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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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承诺函 |
关资格要求的补充说明(招标文件其它条款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①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②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 12 月11 日起至2025年 12 月 1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 22 日 1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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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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