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项目名称: 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汾西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销售辅助服务 。
1.2采 购 人: 浙江汾西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
1.4采购项目概况: 无 。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 根据销售情况,安排销售辅助人员进行采购及销售订单的制作,传递等销售辅助服务 。
2.2服务期限: 一年 。
2.3服务地点: 山西省晋中市介休市 。
2.4其他要求: 无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质要求: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资质要求: 具有相关资质,根据甲方需求按时提供服务 。
(2)项目负责人: 无 。
(3)财务要求: 无 。
(4)业绩要求: 无 。
(5)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事业单位除外);供应商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报告);
(6)其他要求: ①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有效的营业执照;③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⑤具有依法缴纳税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⑥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执业行不良记录和行贿犯罪档案记录;⑦熟悉与企业及其所在行业相关的法规、政策;⑧有完备的售后服务体系 。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我公司上级主管单位或我公司暂停、取消供应或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由采购人自行查询)。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⑤其他禁止情形: 无 。
4.成果补偿
本次采购对未成交供应商的经济、技术成果不予补偿。
5.采购文件获取
5.1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0日8:00至2025年12月10日18:00(北京时间)。
6.响应文件/报价单递交
6.1递交响应文件/报价单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
2025年12月12日18: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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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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